一本好书夏洛克福尔摩斯探案集
简介夏洛克·福尔摩斯(SherlockHolmes,年1月6日—),男,英国伦敦人,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·柯南·道尔所塑造的一位才华横溢的侦探,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,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。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,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、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。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。阿瑟·柯南·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、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。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年《毕顿圣诞年刊》刊登的《血字研究》及年里本科特月刊登出的《四签名》。而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,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。但直到年,阿瑟·柯南·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。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—年。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年。所有故事中,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·H·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。只有两篇(《狮鬓毛》与《皮肤白化的士兵》)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、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。角色背景19世纪末20世纪初,也就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顾问侦探。私家咨询侦探(很多侦探和警长常常会去请教他,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) 福尔摩斯(右)与华生医生 角色形象外貌特征外貌特征 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,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。起先福尔摩斯在《血字的研究》中被明确描述为身体极高极瘦。他有六英尺多高(合约厘米多),有一双灰色的眼睛,因此显得格外颀长(外胚层体型),大背头、棱角分明的钻石脸;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、果断;下颚方正而突出,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,有着一双长腿。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(在《大侦探福尔摩斯》中是手杖剑),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,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的高筒毡帽,《波希米亚丑闻》中是圆顶硬礼帽,乡下办案(如《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》和《巴斯特维尔的猎犬》等)中的插图是猎鹿帽,有时也会戴鸭舌帽。福尔摩斯的形象要追溯到河滨杂志和艺术家悉尼·帕吉特绘制的插图,帕吉特以他兄弟沃尔特为原型绘制了福尔摩斯,沃尔特·帕吉特的英俊外貌,为夏洛克的诸多形象提供了模版。性格特点性情冷漠、孤僻(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),虽然对结交朋友并不在意但很珍重友谊,坚持己见,但也不乏幽默感(有时会开些玩笑,如《海军协定》),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(《王冠宝石案》),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(《诺伍德的建筑师》),平日里冷静、不易动感情,自负有时接近狂妄(用自己超强的演绎推理愚弄警方以此作乐,但不寻求名望,允许警方拿自己的成绩占为己有)。角色能力 运动方面擅长拳击、巴顿术,精通刀剑棍棒。 学识范围在福尔摩斯初登场《血字的研究》里,道尔将其塑造为一个冷血的推理机器,认为一些知识即使知道也不会对其工作有好处(见《血字的研究》)。但在后续故事中,福尔摩斯变冷酷的外表下有颗热爱的心,他也会引用莎士比亚的句子。 文科方面文学知识-无(华生说他缺少文学知识,但福尔摩斯也引用过一些《圣经》中,或是大作家的句子,文学知识比较广博。)。哲学知识—无(晚年还曾研究过哲学)政治学知识—浅薄(虽然说他的政治学知识浅薄,但在《波希米亚丑闻》中他一眼识出假冯·克拉姆伯爵的真实身份。)恐怖文学—十分广博,他熟悉近百年发生的几乎所有的灵异事件。心理学—在《波希米亚丑闻》中他成功用一个小伎俩就让艾琳·艾德勒暴露出照片隐藏的位置。语言学—福尔摩斯至少懂拉丁文、德语和法语三门外语,他偶尔会引用拉丁文,或是用法语说话。如在《四签名》里“Iln’yapasdessotssii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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